一、项目编号:ahwq
******二、项目名称:宿州二中校本部及雪枫校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浍水路与拂晓大道交汇处银杏山庄6幢1005室
成交费率:94.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宿州二中校本部及雪枫校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中学零星维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单项预算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房建类或市政类零星工程施工,包括应急维修及突发状况的临时抢修、维修以及日常零星的修补、改造等一些临时的工程杂项,这些工程项目具有发生的不确定性、较紧迫的建设完成时间性及工程金额小、工程内容琐碎、施工期不连贯等特点。拟招1家施工单位对宿州二中校本部及雪枫校区房建类或市政类零星工程进行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安排为准。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60万元后,服务期结束,本年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满后,根据履约情况,在后续年度预算资金保障到位前提下,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服务年度合同,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合同结算费率、服务内容与标准保持不变 项目经理:杨凤 执业证书信息:皖******3382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 b1 栋 22 层,联系方式: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中学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迎宾路88号
联系方式:孟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 栋 22 层
联系方式:程美静
******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美静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