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THGCZX-2025-002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助听器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新安江路与龙岗路交叉口名门商务广场2幢1013室
成 交 金 额(元):壹拾叁万贰仟元整(132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93.2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助听器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为进一步提升埇桥区残疾人生活质量,满足听障残疾人对助听器的适配需求,依据相关政策及实际情况,埇桥区残联计划开展2025年助听器采购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精准为辖区内有需求的听障残疾人提供助听器适配,帮助他们改善生活自理能力、提高社会参与度。
服务时间:7个工作日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胜利路和园小区11号楼,联系方式:******。
******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映月路6号
联系方式: 陆理事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
联系方式: 吴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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