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SZ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检察院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内容包含“第一项供应商要求”和“第二项供应食材要求”的全部内容;“第三章第二大项”中的内容包含“二、商务要求”的全部内容。
2、有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进行询问:“我司旗下子公司与甲方(出租方)签署了为期 3 年的《仓库与冷库租赁合同》。目前,该子公司已将上述仓库及冷库转租予我司,并签订了《转租合同》。鉴于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这一规定,我司提出以下疑问:此类转租合同在本次项目评审中,是否符合“租用”情形的认定?”
答:符合。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检察院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 133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 5 号入口 1417 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主任,武帅
电 话:******,******
附件信息: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