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AJKB-GK2025-020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1 | ******中学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 | 本次招标托管服务商为1家,同时经营一楼学生食堂、二楼学生食堂及二楼教工餐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2026年7月31日 |
注:1、本项目托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2026年7月31日。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及招标人考核结果,同时符合上级部门文件要求情况下,经招标人同意,可续签一年合同。 2、托管费、劳务费限价,投标人以此限价为基础,最终以中标价计算: 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一定金额的托管费,托管费在食堂产生的盈余中列支。托管费按营业额的一定比率提取,控制在食堂经营总营业额的3%-5%(包括3%、5%)。如果盈余不到中标人托管费报价比例的则按实际经营盈余支付;如超过中标人托管费报价比例的则按其报价******教育局核算中心审核为准。 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一定金额的劳务费,劳务费计入总成本。劳务费按营业额的一定比率提取,控制在食堂经营总营业额的26%-28%(包括26%、28%,以中标人报价为准)。劳务费按月结算与支付,根据财务核算要求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3、中标人对食堂管理要严格按照A级食堂的标准执行。食堂账户由招标人直接管理,实行财务单独核算。各类台账规范,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财务审计。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
六、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芜园西路169号广都嘉园8幢一单元三楼306室,投标单位可以现场递交资料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资料购买采购文件,报名前请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2-******,邮箱:******)。
******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以公对公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账 号:2010 0035 8391 487
4、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并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免征的提供相关免征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格式自拟)。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16日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芜园西路169号广都嘉园8幢一单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7月16日09:00时整;
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芜园西路169号广都嘉园8幢一单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缴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2010 0035 8391 487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中学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芜园西路169号广都嘉园8幢一单元三楼306室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572-******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学校监组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572-******